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
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
紫牛问政|公共楼梯竟“变”私人领地?宿迁沭阳不动产登记引质疑近日,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nǚshì)向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问政栏目反映,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以作私用,更令人诧异的是,经查询发现,这处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zài)该(gāi)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疏漏,要求撤销这一明显有误(yǒuwù)的登记,但多轮反映后(hòu)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为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并就(jiù)该情况采访了相关部门。
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chūkǒu)已被砖墙封堵
市民反映:公共楼梯竟被登记为(wèi)私人产权,希望撤销
仲(zhòng)女士告诉记者,建陵商都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一个商贸城,建成已有十多年。她在11号楼(hàolóu)拥有一间门面,即263号商铺(shāngpù)。11号楼1至4层为商户(shānghù)经营区域,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在这四层的商业(shāngyè)门面中,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供商户和顾客通行(tōngxíng)。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就有一个这样的公共楼梯。
然而,到了2024年,仲女士(nǚshì)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èrlóu)的楼梯(lóutī)间封闭,以作私用,她随即进行了阻止。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显示该楼梯在其产权面积范围内(nèi)。“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让他封起来,这是大家(dàjiā)共用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大家怎么逃生(táoshēng)呢?”仲女士气愤地说,“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这简直太(tài)荒谬了!”
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bāohán)楼梯间
仲女士表示,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rén)都是通过拆迁分得的门面房。对方原本拥有两间相邻(xiānglín)门面,面积仅(jǐn)40多平方米,且此前未办理(wèibànlǐ)不动产登记证。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竟(jìng)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在整个商贸城里,就他一家如此特殊,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仲女士说道。
仲女士(nǚshì)调取的原始规划图
“现在二楼是淘宝直播店铺、三楼和四楼(sìlóu)是洗浴中心,他们是租户,即便有意见也无可奈何。”仲女士告诉记者,她还专门到相关部门(bùmén)调取了原始规划图,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为此(wèicǐ),她已(yǐ)将此情况向沭阳县多(duō)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解决。“之前开发商提出给(gěi)我点钱让我别再投诉,我没同意。县住建局的人(rén)也来过,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里,就别管这个闲事。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仲女士说道。
记者探访:争议确实存在,被(bèi)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gǎnfùxiànchǎng)展开实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zhēngyì)的现象。11号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262号与(yǔ)263号商铺位于(wèiyú)拐角处(chù),262号面向(miànxiàng)北,263号面向东面。记者看到,该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其中一个出口在262号商铺处,现已被用砖墙封闭;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处,目前处于敞开状态。
261号(hào)和262号商铺同属于沃(wò)先生夫妇,现出租给他人开设药店。仲女士将自己的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该商铺与公共楼梯(lóutī)相连。目前,楼梯很少(hěnshǎo)有人通行,楼梯下方空间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用于摆放厨房用品。
仲女士告诉记者,隔壁商户原本打算(dǎsuàn)将楼梯(lóutī)在二楼处进行隔断,再封闭通往她家的门,之后打开通往药店的门,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我(wǒ)坚决反对,所以对方也没能实现。”仲女士同时表示,只要(zhǐyào)撤销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自己愿意让租户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记者走访时发现,建陵商都多家(duōjiā)商户也知晓此事,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既(jì)妨碍行人通行,也存在(cúnzài)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suíhòu)联系上楼梯产权方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办好后,其实我也(yě)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划进来了,我们(wǒmen)也不懂。”说起此事,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但现在因为对方不让封闭,我也无法使用,而是相邻那家租户(zūhù)在临时使用。”沃先生表示,关于此事,他打算向法院(fǎyuàn)起诉,要回使用权。
沃先生介绍,拆迁时,他(tā)实际应拿的门面房(ménmiànfáng)面积不(bù)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我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kāifāshāng)进行了(le)置换。”他猜测后来将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可能是为了弥补其面积不足的部分,但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沃先生表示,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hěn)痛苦,“我也想能重新分配(chóngxīnfēnpèi)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记者走访建陵商都物业时被告知,该(gāi)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
相关部门回应: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mítuán)
5月13日,记者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lǐngdǎo)向县委宣传部(xuānchuánbù)报备后方可回复。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然而40分钟过去(guòqù)了,记者仍未得到(dédào)回复,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
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沭阳县住建局(jiànjú)房产中心副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dào)过(guò)相关投诉,“当时接到的投诉是反映消防通道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并非(bìngfēi)消防通道。”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zhuānjiālùnzhèng)报告,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rì),专家依据建陵(jiànlíng)商都11栋竣工图,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出认定,该楼梯间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tiáojiàn),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
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和公共楼梯数量和具体位置时,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biǎoshì)需向其他部门了解,房产中心对此并不清楚。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公共楼梯,当记者追问是否(shìfǒu)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de)沭阳自然资源(zìránzīyuán)和规划局时,他表示没有,“我们接到的是反映(fǎnyìng)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们只(zhǐ)负责我们的事,各司其职。”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登记(dēngjì)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cáiliào),并进行实地(shídì)查看。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认真审查资料(zīliào)?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实地现场勘察?为何会将公共楼梯登记在(zài)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nèi)?由于接近下班时间,记者未能及时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给记者回复。
然而,奇怪的是,此后记者多次(duōcì)向(xiàng)沭阳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询问此事进展,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也不回。5月2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hé)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huì)向领导汇报,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建议记者还是与宣传部对接。
目前(mùqián),这起涉及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仍存在诸多疑问。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bùjǐn)关乎通行(tōngxíng)权益,更涉及公共安全。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续调查和回复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jiāqiáng)协作,解决争议,保障公众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zǐniú)新闻记者 陈勇

近日,宿迁市沭阳县市民仲女士(nǚshì)向扬子晚报(yángziwǎnbào)紫牛问政栏目反映,建陵商都11号楼的某商家竟试图将公共楼梯封堵以作私用,更令人诧异的是,经查询发现,这处公共楼梯竟已被登记在(zài)该(gāi)商家的不动产权证上。仲女士质疑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存在工作疏漏,要求撤销这一明显有误(yǒuwù)的登记,但多轮反映后(hòu)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为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并就(jiù)该情况采访了相关部门。

公共楼梯其中一个出口(chūkǒu)已被砖墙封堵
市民反映:公共楼梯竟被登记为(wèi)私人产权,希望撤销
仲(zhòng)女士告诉记者,建陵商都是沭阳县规模较大的一个商贸城,建成已有十多年。她在11号楼(hàolóu)拥有一间门面,即263号商铺(shāngpù)。11号楼1至4层为商户(shānghù)经营区域,上方则是高层住宅楼。在这四层的商业(shāngyè)门面中,每隔十余间就设有一个公共楼梯,供商户和顾客通行(tōngxíng)。仲女士的263号商铺与隔壁的262号商铺之间,就有一个这样的公共楼梯。
然而,到了2024年,仲女士(nǚshì)发现隔壁262号商户打算将一楼通往二楼(èrlóu)的楼梯(lóutī)间封闭,以作私用,她随即进行了阻止。但对方却出示了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显示该楼梯在其产权面积范围内(nèi)。“即便如此,我也不能让他封起来,这是大家(dàjiā)共用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大家怎么逃生(táoshēng)呢?”仲女士气愤地说,“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怎么能把公共楼梯登记到他的私人房产面积里呢?这简直太(tài)荒谬了!”

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上包含(bāohán)楼梯间
仲女士表示,她和隔壁商户的产权人(rén)都是通过拆迁分得的门面房。对方原本拥有两间相邻(xiānglín)门面,面积仅(jǐn)40多平方米,且此前未办理(wèibànlǐ)不动产登记证。但在2021年对方办证时,竟(jìng)将公共楼梯纳入了产权面积。“在整个商贸城里,就他一家如此特殊,能把公共楼梯登记进不动产证里,我觉得不动产登记部门有很大问题。”仲女士说道。

仲女士(nǚshì)调取的原始规划图
“现在二楼是淘宝直播店铺、三楼和四楼(sìlóu)是洗浴中心,他们是租户,即便有意见也无可奈何。”仲女士告诉记者,她还专门到相关部门(bùmén)调取了原始规划图,图上明确显示该楼梯为安全通道。为此(wèicǐ),她已(yǐ)将此情况向沭阳县多(duō)部门反映,但始终未得到解决。“之前开发商提出给(gěi)我点钱让我别再投诉,我没同意。县住建局的人(rén)也来过,说既然已经办到不动产登记证里,就别管这个闲事。我觉得这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错误登记,希望有关部门能撤销。”仲女士说道。
记者探访:争议确实存在,被(bèi)投诉方也觉得很冤枉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赶赴现场(gǎnfùxiànchǎng)展开实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并引发争议(zhēngyì)的现象。11号楼商业门面呈四方形布局,262号与(yǔ)263号商铺位于(wèiyú)拐角处(chù),262号面向(miànxiàng)北,263号面向东面。记者看到,该公共楼梯原本有两个出口与外界相通,其中一个出口在262号商铺处,现已被用砖墙封闭;另一个出口位于一家水果店处,目前处于敞开状态。

261号(hào)和262号商铺同属于沃(wò)先生夫妇,现出租给他人开设药店。仲女士将自己的263号门面租给了一家水果店,该商铺与公共楼梯(lóutī)相连。目前,楼梯很少(hěnshǎo)有人通行,楼梯下方空间处于水果店管理之下,用于摆放厨房用品。
仲女士告诉记者,隔壁商户原本打算(dǎsuàn)将楼梯(lóutī)在二楼处进行隔断,再封闭通往她家的门,之后打开通往药店的门,这样楼梯间就与药店连为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我(wǒ)坚决反对,所以对方也没能实现。”仲女士同时表示,只要(zhǐyào)撤销了对方不动产登记的错误信息,自己愿意让租户退出目前占用的公共楼梯下方空间。记者走访时发现,建陵商都多家(duōjiā)商户也知晓此事,大家都觉得将公共楼梯登记在私人名下不合适,既(jì)妨碍行人通行,也存在(cúnzài)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suíhòu)联系上楼梯产权方沃先生。“不动产登记证办好后,其实我也(yě)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把楼梯间划进来了,我们(wǒmen)也不懂。”说起此事,沃先生也觉得很冤枉,“虽然登记证上显示楼梯属于我,但现在因为对方不让封闭,我也无法使用,而是相邻那家租户(zūhù)在临时使用。”沃先生表示,关于此事,他打算向法院(fǎyuàn)起诉,要回使用权。
沃先生介绍,拆迁时,他(tā)实际应拿的门面房(ménmiànfáng)面积不(bù)足现有的门面房面积,“我的面积是不够两间门面的,后来我用一套住宅跟开发商(kāifāshāng)进行了(le)置换。”他猜测后来将楼梯纳入他的房产面积,可能是为了弥补其面积不足的部分,但具体情况他并不了解。沃先生表示,现在的情况让他也很(hěn)痛苦,“我也想能重新分配(chóngxīnfēnpèi)给我两间正规门面房。”他也承认开发商在此事上存在问题。记者走访建陵商都物业时被告知,该(gāi)商业体开发商宿迁市长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在国内,开发公司也无人上班。
相关部门回应:仍未解公共楼梯产权登记谜团(mítuán)
5月13日,记者前往沭阳县住建局进行采访,被告知所有采访需领导(lǐngdǎo)向县委宣传部(xuānchuánbù)报备后方可回复。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让记者等待,然而40分钟过去(guòqù)了,记者仍未得到(dédào)回复,随后记者赶到沭阳县宣传部。
在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沭阳县住建局(jiànjú)房产中心副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此前住建局确实接到(dào)过(guò)相关投诉,“当时接到的投诉是反映消防通道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证上,我们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并非(bìngfēi)消防通道。”他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专家论证(zhuānjiālùnzhèng)报告,报告显示论证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rì),专家依据建陵(jiànlíng)商都11栋竣工图,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作出认定,该楼梯间不具备消防疏散条件(tiáojiàn),不是整个商场的消防疏散楼梯。

在记者询问商场消防疏散通道和公共楼梯数量和具体位置时,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biǎoshì)需向其他部门了解,房产中心对此并不清楚。该工作人员也承认该楼梯确实属于公共楼梯,当记者追问是否(shìfǒu)将此事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属的(de)沭阳自然资源(zìránzīyuán)和规划局时,他表示没有,“我们接到的是反映(fǎnyìng)消防通道的问题,我们只(zhǐ)负责我们的事,各司其职。”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登记(dēngjì)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cáiliào),并进行实地(shídì)查看。沭阳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没有认真审查资料(zīliào)?有没有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实地现场勘察?为何会将公共楼梯登记在(zài)私人产权面积范围内(nèi)?由于接近下班时间,记者未能及时采访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这些问题反馈给沭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给记者回复。
然而,奇怪的是,此后记者多次(duōcì)向(xiàng)沭阳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询问此事进展,对方电话不接,消息也不回。5月2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沭阳自然资源和(hé)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后表示会(huì)向领导汇报,但仍然称需要向宣传部报备,建议记者还是与宣传部对接。
目前(mùqián),这起涉及公共楼梯被登记为私人产权的事件,仍存在诸多疑问。公共楼梯产权归属不仅(bùjǐn)关乎通行(tōngxíng)权益,更涉及公共安全。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续调查和回复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jiāqiáng)协作,解决争议,保障公众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zǐniú)新闻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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